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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
湘商建设〔2008〕75号
2008-7-11 13:41:50    市场体系建设处


各市州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意见》(商建函〔2008〕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七月九日

 

 

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意见
商建函〔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5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加快恢复地震灾区商贸流通和服务业,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震灾区恢复生产的重要性
    《通知》是国务院在地震灾区恢复生产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时期做出的重大决策,明确了当前灾区恢复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提出了工业、农林业、商贸流通、基础设施、金融服务、旅游业恢复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及相关要求。《通知》的下发对于做好地震灾区恢复生产工作,搞好抗震救灾,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恢复地震灾区商贸流通和服务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灾区商贸流通和服务业恢复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商务工作实际,把灾区商贸流通和服务业恢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灾区商贸流通和服务业早日恢复。
    二、尽快恢复灾区商业网点
    在受灾群众集中居住的地方安排流动售货车、帐篷商店等临时售货商业网点,及时满足灾区群众生活需要;按照《商务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地震重灾地区过渡安置区建设临时商业网点的通知》要求,在灾区过渡安置区、帐篷临时安置区建设灾区板房便民商店等过渡性商业网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区分轻重缓急,逐步恢复轻灾地区的原有固定商业零售网点。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经营场所、商品货源等实际困难,为其创造良好的经营条件,鼓励其采取多种方式灵活经营。针对少数民族生活需求安排好符合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商业网点。
    三、积极提供灾区群众急需的基本生活服务
    鼓励和引导企业在重灾区建设一批大众食堂和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建设集洗澡和理发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洗浴场所,并按人口规模相应建设一定数量的洗衣网点,为灾区群众提供安全、便利、卫生、实惠的餐饮、洗浴、理发和洗衣等基本生活服务。
    四、切实保障灾区急需商品货源
    通过组织产销衔接、跨区域调运和储备商品投放等多种方式向灾区提供食品、日用消费品和学习用品等灾区急需商品货源,并组织一批实力较强的企业承担灾区商品配送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8〕53号)要求,切实做好山东、广东、天津等19个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与四川、甘肃、陕西重灾县对口落实急需商品货源。支持商贸流通和服务网点恢复工作。
    五、维护灾区正常市场秩序
    会同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切实维护灾区市场秩序稳定。密切监测灾区食品、家庭日用品、照明器材、消毒设备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市场供求变化及价格走势,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保持灾区物价稳定。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保障灾区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六加强监督管理
    灾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衔接,及时把流动售货车和帐篷商店分发给实施企业,加快帐篷临时安置区板房便民商店的建设进度,引导企业把临时商业网点设在乡村和偏远地区灾区群众和救灾人员集中居住地。要高度重视过渡安置区板房便民商店及其他急需的生活服务网点的配置、管理和使用,积极主动地参与过渡安置区板房便民商贸服务网点的规划、选址、建设以及商业服务业入驻等工作。要规范流动售货车、帐篷商店和板房便民商店使用,统一标识,加强监督检查,树立商务系统统一形象。
    七。恢复生猪屠宰和茧丝绸生产
    灾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迅速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排查,对受损较轻的予以整修,对受损严重的按照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尽快重建。协商工商、物价、生产等部门做好蚕茧收购和生产安排工作,尽快恢复茧丝绸生产,切实保障蚕农的合理收益。
    八、防范安全事故
    灾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认真梳理。排查由余震引发次生灾害的重大事故隐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恢复经营;要严格按照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的要求规范实施企业的促销活动,加强活动的安全管理;要建立安全经营应急机制,对震后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好应急预案和准备,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科学实施救援。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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